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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帮一把!上半年减税降费有这些措施出台

发布日期:2021-08-16 浏览次数:9835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要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对减税降费作出系列部署,打出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今年上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都给市场主体省了哪些钱?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了解——

      减税——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帮一把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延长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湖北省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减税——激励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

      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

      为了让企业尽早受惠,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

      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减税——助推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供给

      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降费——推动金融机构让利惠企利民

      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负240亿元。

      鼓励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付账户提现手续费。

      将网络支付商户手续费降低10%。

      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推动减免小微企业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推动降低自动取款机跨行取现手续费等。

      降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用工: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用网: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持续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

      用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房租: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物流:取消或降低部分公路民航港口收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延续机场收费、空管收费和航空煤油进销差价优惠政策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

      规范收费: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

     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


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