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5 浏览次数:9730
建质函〔2020〕54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2020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20〕20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皖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活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通过项目所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随机抽取项目,由审查机构报送被抽取项目的全套施工图(包括勘察报告)、设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及设计修改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修改图、补充图、补充或重新核算的计算书等)、各专业相关计算书、各专业审查意见等资料,组织专家对被抽查项目的审查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查机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记入信用档案。具体详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40号)
三、检查方式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活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及其审查的工程项目,抽查方式包括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抽查基数、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四、检查要求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11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
(二)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地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后续进行立案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四)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五)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于12月10日前,汇总填报本地(含县、区)《2020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连同半年、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报送我厅。
联系人:施赤文 联系电话:0551-62871587
2020年6月11日
本文摘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