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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确保税费政策红利惠及纳税人

发布日期:2020-05-11 浏览次数:8697

      税务总局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428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82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外贸扩内需,先后出台多批税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落实时间紧、涉及税费多、受益主体广,对税务部门的反应速度和执行效率都提出很高要求。”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坦言,对此,全国税务系统抓实落地机制、抓细配套措施、抓好宣传辅导、抓严监督考核,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及时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不动摇

      据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和疫情带来税基减少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34826亿元(已扣出口退税),同比下降16.4%。蔡自力认为,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不断显现,我国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加快恢复,预计二季度税收收入降幅将会较一季度明显收窄。

      “今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加大,但压力越大越要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底线。”蔡自力介绍说,税务总局近日专门印发通知,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个方面,对各地税务部门提出要求,明确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允许乱收费,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高度重视收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对组织税费收入产生的影响,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打击“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54项举措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税务部门先后分3批推出54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开展“税银互动”活动。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告诉记者,今年3月开展的纳税人办税缴费与疫情防控涉税需求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非接触式”办税渠道认知度高,对全程网上办的知晓度达96%;“非接触式”渠道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首选,92.65%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各类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功能获得纳税人广泛认可,网上办税缴费满意度达97.3%。

      此外,税务总局联合银保监会专门出台文件,积极发挥“税银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资金难题。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向银行推送了600多万户重点帮扶的企业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税银互动”贷款75万笔,超过2019年度的一半,小微企业获得“税银互动”贷款金额1800多亿元,对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事宜,税务总局还在连续延长2月、3月、4月申报纳税期限之后,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将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税务机关对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采取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的措施。”韩国荣说。

      从税务总局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全国企业复产复销逐渐向好,目前销售收入已接近去年可比水平的95%;制造业复产复销近一半行业超过去年可比水平;高技术制造业销售收入相当于去年可比口径的102.6%;居民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实物消费实现恢复性增长。如超市便利店、食品饮料、医药零售业销售收入分别为去年可比口径的105.6%、117.6%和121.1%。“上述数据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中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经济运行逐步趋于正常。”蔡自力说。

      四措并举助力稳住外贸基本盘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我国外贸发展面临多年来未有的严峻挑战。对此,税务部门通过“提率”“扩围”“网办”和“容缺”四措并举,助力稳住外贸基本盘。

付树林说,“提率”,就是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制发《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提高146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并第一时间配套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实现政策调整与退税管理的无缝衔接。调整后,除“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均与征税率一样,实现了出口产品零税率,有效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扩围”,即扩大有关优惠政策试点范围,助力企业减负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此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进一步减轻加工贸易企业负担。

      “网办”,就是实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提高退税效率。疫情期间,出口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有近1万户出口企业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开具证明19万份;近27万户出口企业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办理退(免)税3200亿元。

      税务部门还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加快退税速度。对新办出口企业首次退(免)税申报等风险可控的出口业务,在限额范围内先行办理退(免)税,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截至目前,全国7500余户新办出口企业享受到了“容缺办理”的服务红利,取得退(免)税超过36亿元,有效减缓出口企业资金压力。

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