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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9679

建质函〔2019〕5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深刻汲取铜陵“2.26”较大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重点督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3月6日-3月20日。

二、督查内容和方式

1.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履行,特别是节后复工责任落实情况。

2.复工项目抽查。督查方式采取查阅资料和项目抽查的形式开展。各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复工项目2个,省直管县不少于1个。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芜湖、宣城、池州、黄山、安庆市、广德县、宿松县

第二组:合肥、六安、淮南、滁州、马鞍山市

第三组:阜阳、亳州、淮北、宿州、蚌埠市

四、有关要求

1.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做好督查对接,保障督查顺利进行。提供所有复工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及检查台账等资料。

2.各市要对所辖县(区)在建工程复工工作要做好监督指导,确保复工责任落实,并提供县(区)复工项目清单及检查台账等资料。

3.督查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坚持廉洁自律。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